一、受理对象:
未落实过就业单位,需将户口和档案暂时保管在学校,继续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灵活就业和参加国家项目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时必须选择暂不集中办理报到证)。
上海生源毕业生不予办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两年的手续。
注: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已在学生就业信息网上填写毕业去向但未完成鉴证的,须鉴证通过后才能办理。已登记出国去向的毕业生,其户口和档案应迁回生源所在地,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6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办理地点:同济大学 四平路校区 经纬楼一楼多功能厅
三、办理流程
1、资格审核:学生填写资格审核表(可提前在tj91下载填写),凭学生证查询办理资格;
2、办理保险:学生凭盖章的资格审核表,办理保险手续,保险金400元;
3、领取协议:学生凭资格审核表和已办理的保险单据,领取保留协议;
4、签订协议:保留协议一式三联,学生填写后,需由学院老师签字审核,并将学校联(黄色联)递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联(蓝色联)递交学院,保留手续办理完成。
四、注意事项:
1.办理保管手续者需带身份证、学生证和两年的保险费400元。
2.学校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期限为2017届毕业生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保管期内户籍为非上海市户籍。保管期满,学生必须持“上海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到学校办理户口和档案迁出手续。
3.已签订就业协议者,不得办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手续,擅自签订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协议的,均视为无效协议。
4、办理了户口和档案保管在学校两年手续的毕业生,可在保管期限内、按要求申请首次办理打印报到证,超过2年,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不再打印报到证。
5、保管期内户籍为非上海市户籍,根据学校户政科相关规定,毕业生不办理用于护照、签证、港澳台通行证等出国事项的户籍证明,如需办理以上业务,请将户口迁出后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