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
直接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简章
经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政治部首长批准,确定委托我单位参与组织2013年度直接接收工程技术专业应届地方大学生工作,为圆满完成此项任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接收对象、时间
工程技术专业接收“985”、“211”高校毕业男生,均为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或博士生),接收专业为核物理、空间工程、海洋水文、信息对抗等部队急需紧缺专业,全部补充到一线部队的作战训练、装备技术岗位,数量3名。2013年3月15日前,我单位赴学校与本人见面,完成接收对象考察考核工作。
(二)标准条件
1.政治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国防事业。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具体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
2.学业条件: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还应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3.年龄和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在29、34周岁(截止毕业当年8月31日)以下。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身体条件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视力标准,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4.接收对象应当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取得第二学位的毕业生,优先接收。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均不得接收。
(三)相关待遇
直接接收地方大学生在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其在普通高校学习时间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住房补贴年限。地方大学生干部的军龄,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部队报到之日起算。
(四)咨询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合肥工业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09
联 系 人:史干事
电 话: 0551-62903185;0551-62903789
e-mail :liqiangshq@sina.com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合肥工业大学
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